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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

    孙河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我乡内设机构和职责如下:

    1、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书、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乡人民代表大会日常事务;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和提案;负责信息公开、对外联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配合参与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调本地区旅游市场的管理工作。

    2、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本地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理论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各类培训活动;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本地区文明居民区、文明村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财政科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核算、指导、培训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乡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落实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治理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

    5、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退伍军人安置、扶贫帮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力管理统计和就业促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指导本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

    6、科教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教育、科级、文化、卫生、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科普和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协助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宣传、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指导本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工作。

    7、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房屋管理科)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工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和治理;协助开展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协助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相关情况的认定、入户检查、评议、公示、上报以及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年检复核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活动;负责地下空间巡查整治、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工作。

    8、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乡属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

    9、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负责社区管理服务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社区工作者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开展社会服务资源统计和配置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10、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队)

    负责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受理、调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协助开展本地区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平安朝阳、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

    11、信访办公室(区矛盾调处中心孙河地区分中心)

    负责本地区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突发事件;负责本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负责本地区矛盾纠纷和信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

    12、人民武装部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民兵征集、兵役登记工作;负责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双拥”共建工作;负责防灾抢险的组织协调工作。

    13、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妇联、共青团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团员、外来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青少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4、司法所

    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本地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乡政府(地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5、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科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与区监察局派驻的监察科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按照朝纪发[2001]14号文件执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所属行政单位1 个、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京市朝阳区孙河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4个事业单位,包括北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3873.7462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987.5167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86.22948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7554.4104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433.1062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5%。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656.899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9.7743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32%;项目支出25707.124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68%;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16.847106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3700.550989万元,减幅11.68%,本年支出减少4.427395万元,减幅0.01%。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5.276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7753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1%;公共安全支出917.0781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1%;教育支出205.033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9%;科学技术支出1.83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69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3.5387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2.9699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节能环保支出172.3127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8%;城乡社区支出2916.1988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7%;农林水支出8480.6790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7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住房保障支出7204.1666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2187.7753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8.711399万元,增长30.3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8年度决算1707.8645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1.900599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支出中存在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本乡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2018年度决算8.81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8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了经济普查经费和人口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农业普查等经费;

    “档案事务”2018年度决算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了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地名志编纂工作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7.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28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安排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经费,主要用于团建、妇联开展各项活动支出;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433.1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1.152万元,增长125.60%。主要原因:安排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经费(市级)等,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15.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安排各季度反恐维稳情报信息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十九大”安保等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12.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重点人实名制稳控工作经费,要用于保安服务费及重点人稳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917.0781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2.791972万元,增长637.88%。其中:

    “公安”2018年度决算99.39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413万元,增长68.51%。主要原因:上年资金结转。主要用于监控探头及机房、警务工作室建设;

    “司法”2018年度决算81.8838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583883万元,增长35.79%。主要原因:支出中含工资个人代扣项。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司法基层法制经费,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735.7950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0.7950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人口调控资金。主要用于街道和农村地区功能疏解、环境建设、人口调控及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等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205.033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0.833150万元,增长363.8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43.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学习、老年人学习等各项教育工作的开展;

    “其他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60.833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0.833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村官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和开支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工资;

    4、“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18,3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324.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83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32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的安装。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28.69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6917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2018年度决算26.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基层文化活动经费、三馆免费开放补助、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收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文化市场监管及安全检查、收各街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等。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2018年度决算2.14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4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国民体质测试经费、群众体育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经费和体育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6983.5387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85.184358万元,增长267.8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258.5445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554559万元,增长20.8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838.13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万元,增加0.66%。主要原因:安排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与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下属社区规范化建设、社会领域党建、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453.4507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448732万元,增加13.65%。主要用于地退人员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就业补助”2018年度决算6.14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4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2017年度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经费;

    “抚恤”2018年度决算11.47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47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义务兵优待金。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

    “社会福利”2018年度决算123.78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3.78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政策性转居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各月高龄津贴等。主要用于辖区内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孤儿和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2018年度决算88.0853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8.0853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区残联街乡残疾人工作经费(残疾人事业经费)、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及奖励经费、年残疾人温馨家园房租经费等。主要用于无业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职业康复基地,温馨家园运转经费、残疾人工作经费等;

    “红十字事业”2018年度决算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项目;

    “最低生活保障”2018年度决算0.1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8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低保人员采暖补贴。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5201.7406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51.010665万元,增加1054.07%。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以及安排各季度公共事务协管经费等。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社区建设等事务;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432.9699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0.579956万元,增长94.69%。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10.36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6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病媒防制工作经费和各季度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卫生)。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治工作;

    “公共卫生”2018年度决算0.6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精神卫生、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2018年度决算49.0277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0277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各季度公共事务协管经费(计划生育协管)等。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村居计生宣传员、计生专干补贴,计生协管员工资以及其他各类计生活动支出;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6.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222.0833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306665万元,减少0.14%。主要原因:注销人员支出经费。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2018年度决算0.12281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228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44.2211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4.2211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高风险和病情不稳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工作经费、国家卫生城区创建经费、街乡健康教育及创卫宣传氛围营造引导经费、街乡病媒消杀经费等。主要用于支付创卫项目支出、病媒消杀支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及其他精神卫生管理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172.3127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0.712763万元,增长10669.55%。其中:

    “污染防治”2018年度决算107.2500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7.250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资金结转。主要用于“减煤换煤”工作的开展;

    “能源节约利用”2018年度决算6.35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5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朝阳农村地区“无煤化”设备补贴尾款。主要用于“减煤换煤”工作的开展;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58.7074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7.107415万元,增加3569.21%。主要原因:安排“疏解整治促提升”部分专项行动项目资金—沙子营村2016年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结余资金。主要用于环卫电动车运行支出、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工作;

    9、“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2916.19887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42.445371万元,增长34.1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321.0843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7.024366万元,增加50.00%。主要原因:支出中含工资个人代扣项。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度决算1460.2681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9.058653万元,增加18.60%。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2018年校园周边(第一批)环境整治项目启动资金、2018年旱厕改造项目进度款以及各季度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城管委)等。主要用于辖区内道路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优美大街环境建设、开墙打洞专项整治、城管协管员工资支出等;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1134.8463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6.362352万元,增加55.78%。主要原因:安排各季度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支出中包含工资个人代扣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警务工作站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10、“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8480.6790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92.947027万元,增加80.91%。其中:

    “农业”2018年度决算1254.7724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6.202444万元,增长77.09%。主要原因:安排2017年农村环境建设—沈家坟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款、2017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等。主要用于村庄社区化、环境建设、沈家坟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

    “林业”2018年度决算90.2116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0.2116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资金结转。主要用于平原造林养护费、土地流转费以及项目的开展;

    “水利”2018年度决算1.0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2018年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及农转非水库移民补助;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7134.630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55.468930万元,增长79.30%。主要原因:上年度资金结转,安排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等。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原造林土地流转、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公共事务协管等经费;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2018年度决算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安全执法工作的开展;

    12、“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7204.1666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04.1666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贴息。主要用于公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贴息。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1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13%;城乡社区支出3.084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02%;其他支出0.9276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0.66万元,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18年度决算0.6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6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主要用于移民补贴。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主要用于移民补贴。

    2、“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3.08434万元,其中: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3.084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84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截污泵站运行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3、“其他支出”2018年度决算0.927619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0.92761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276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49.7743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9.83780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3181万元增加33.2059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49.83780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181万元增加36.5359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39.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9.2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8年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9.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0.59780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181万元减少2.70400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634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5.4122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83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36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3005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739.91072万元,其中:汽车11辆,182.683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9934.577566万元。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四个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均值190分以上(总分200分)。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个,决算金额2061.3634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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